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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沙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SUNGO是欧盟授权代表,从事FDA验厂、欧盟自由销售证书、医疗器械单一体系审核MDSAP、CE第四版临床评价报告、MDRCE认证、CE MDR认证、CE技术文件、EU 2017/745认证、MDEL注册、MDR、CE认证等服务。

    随州MDRCE认证的第四版临床评价报告-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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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MDRCE认证的第四版临床评价报告-需要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24-04-27   浏览数:197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货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  
    产品数量:9999.00个
    价格:面议
    MDR新法规变化
    1)扩大了应用范围
    2)提出了新的概念和器械的定义
    3)细化了医疗器械的分类
    4)完善了器械的通用*和性能要求
    5)加强对技术文件的要求
    6)加强器械上市后的监管
    7)完善临床评价相关要求
    事故对于患者意味着伤害,对于企业的生存也具有巨大的破坏力。因此,临床评估的设计和临床数据的收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实践中,许多制造商不清楚什么是欧盟法规所要求的临床评估,什么样的临床数据能满足欧盟的法规要求。
    欧盟第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指南主要变化
    a)临床报告更新的频率
    b)报告编写人和评价人的资质
    c)评价报告需要有明确的可测量的目标
    d)确定技术发展水平
    e)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f)比对器械
    g)比对器械的数据获得
    h)什么时候需要临床试验
    i)风险-收益
    j)售后监督和售后临床跟踪
    8)提出Eudamed数据库的建立和使用
    9)提出器械的可追溯性(UDI)
    10)对NB提出严格的要求
    SUNGO 公司从2019年年初开展临床评估业务以来,为国内近两百家医疗器械企业提供了临床评估报告编撰服务,其中包括很多国内**的大型医疗器械企业。第四版欧盟临床评估指南的发布,的确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此文对主要变化进行了梳理。
    主要变化之一:临床报告更新的频率
    按照新版临床报告指南的要求,对于高风险或者新设备,应每年更新;对于低风险的设备,每2-5年更新。对于如何确定更新的额频率需要有定义。对于任何风险类别的器械,如果从PMS收集到的信息影响到评价或者结论,CER需要进行更新。
    主要变化之二:报告编写人和评价人的资质
    按照新版临床报告指南的要求,对于临床报告的编写人提出了资质要求。包括需要有相关专业的高等教育学位以及至少五年的专业经历,或者十年的专业工作经历,如果学位不够的话。如果不能满足要求,需要对其资质进行判定和说明。
    主要变化之三:评价报告需要有明确的可测量的目标
    第四版临床评估指南对于临床评估报告的目的有更明确的描述,需要与器械的*性、性能以及风险-收益平衡进行更加清晰和详细的描述,在指南的第7部分和附件5中有详细的描述。
    主要变化之四:确定技术发展水平
    第四版临床评估指南对于设备的技术发展水平和处理方式的建立和文件化,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描述。这包括确定设备的*性和性能,以及被宣称的比对器械,行业的基准器械,或者其他的类似器械;需要包括风险和收益的分析。
    主要变化之五: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四版临床评估指南非常强调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包括从统计学考虑。这贯穿于整个指南文件规定的阶段,包括影响数据完整性的因素,数据的客观性和权重,文件搜集的方法,数据的评估和权重,数据是否阐述了符合性的分析。
    主要变化之六:比对器械
    第四版临床评估指南对于评估器械和比对器械的等效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特别强调对于比对器械的数据的可获得性。需要从临床数据、技术参数、生物性能三个方面逐一比对,确保所有比对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主要变化之七:比对器械的数据获得
    第四版临床评估指南要求公告机构对于企业是否能够获得比对器械的数据进行挑战,这个被认为是法规的一个转折点,这要求制造商需要有一个被允许接触竞争对手的器械数据的协议。
    主要变化之八:什么时候需要临床试验
    第四版临床评估指南附件2详细描述了器械的风险以及制造商怎么决定是否具备了充分的临床证据。
    主要变化之九:风险-收益
    附件7提供了详细的指南,对于器械的*性和性能表述;
    附件7.2 讨论了风险和收益分析,包括对于风险和收益的量的评估,以及总体评价。交付后的数据价值,以及可能会影响统计有效性行的因素等。
    主要变化之十:售后监督和售后临床跟踪
    第四版指南强调了临床评估、售后监督和售后临床评估的关系。附录12强调了公告机构需要确认PMCF被很好的策划了,以及依据所收到的数据来描述其满足CER。
    随州MDRCE认证的第四版临床评价报告
    2019年2月医疗器械法规(MDR)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IVDR)较终提案发布
    随州MDRCE认证的第四版临床评价报告
    协助贵司建立/升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将MDR法规的内容整合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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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UV莱茵,TUV南德,SGS等CE认证,全套CE技术文件编订, CE第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编写,欧盟授权代表,欧盟自由销售证书,ISO13485:2016,医疗器械单一审核程序(MDSAP)审核、美国FDA注册(含FDA510K申请), FDA QSR820验厂辅导及整改,FDA警告信应对&RED LIST REMOVAL/QSR820体系辅导/OTC验厂辅导及整改,英国BRC认证咨询,BSCI验厂辅导;口罩NELNSON(尼尔森)检测:(EN 14683检测、BFE检测,VFE检测、PFE检测)、手术衣EN13795测试、防护服type5/6 (PPE认证咨询(89/686/EC个人防护指令辅导)


    NB应满足的要求-Annex VII
    • MDR对NB的要求更加严格
    • NB的授权和监管由多个国家主管当局联合组成的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 NB必须要有自己的审核*团队,新法规下对外聘*的做法将有所限制;
    • NB必须要有自己的临床*,而不能仅靠外部临床*进行相关审核。
    • 新法规生效后, NB将按照新的资质要求重新授权,不符合要求的NB将会被淘汰。
    • 对于已经取得CE证的企业,应密切关注其NB的新授权以及授权范围!!
    MDR&IVDR修订要点
    1) 强化符合性评审程序, 临床试验和临床评估, 警戒系统和市场监督系统, 确保医疗
    器械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2) MDD + AIMD →MDR; IVDD →IVDR
    3) 药品, 化妆品和食品不在MDR/IVDR的范围内
    4) MDR包括含有无活性的人组织或细胞的医疗器械
    5) 无医疗用途, 但功能和风险与医疗器械类似的产品也纳入MDR
    6) 含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要进较严格的评估
    定义: Commission Recommendation 2011/696/EU (OJ L 275, 20.10.2011, p.
    38).
    7) 电子商务服务 Information Society Service要符合Directive (EU) 2015/1535
    8) 通用规范CS (Common Specification)
    9) 规定经销链相关方 (Economic Operator) 的职责
    10) MDD/AIMD中的Annex 的临床评估 或警戒系统纳入到了MDR的正文里
    11) 医疗机构内部使用的器械
    12) 缺陷产品对患者的补偿
    13) 风险管理和临床评估互相依赖, 定期更新
    14) 法规负责人需要满足资质要求, 负责监督和和控制医疗器械的生产, PMS和警戒
    系统的活动. ---- 类似于质量授权人
    15) 欧盟代表与进口商和制造商一起起到连带责任
    欧盟代表资质要求, 类似于法规负责人
    16) 平行贸 Parallel Trade, 特别是重新贴标签或重新包装
    17) 一次性医疗器械的再加工和使用:
    - 符合成员国的法规要求
    - 再加工方要承担法定制造商的责任;
    - 由医疗机构或外部加工方进行的一次性MD的再加工和再使用必须要符合通用
    技术规范或协调标准或成员国的法规要求.
    - 再加工器械的*和性能应等同于初期的一次性MD
    18) 植入器械: 患者应获得基本的信息, 包括标识, 危害健康的警示或注意事项
    19) 带有CE标记的MD, 在欧盟内可以自由流通和销售. 但成员国可以限制某些器械
    的使用.
    20) 除了定制器械外, 所有器械都应应用UDI系统 (MDR执行后1-5年)
    21) EUDAMed, MD的 命名Code
    22) 植入和III类产品的制造商应公开产品的主要*和性能, 及临床评估结果的概要.
    - *和性能的概要应特别包括该产品在与其他诊断或**方法比较时的重要性,和二者的特殊使用条件
    23) 在欧盟的层面上管理NB
    24) 主管当局严格监控NB对技术文档, 特别是临床评估的评审
    25) NB的飞行检查权利, 并对产品进行外观或实验室测试
    26) 对输入或导出药物的III类植入产品和IIb有源产品, 欧盟*的*组应复审企业的临床评估报告, 并通告主管当局
    27) III类产品和某些IIb产品, 制造商在临床评估或临床试验之前, 可以自愿地与*组联系, 咨询临床开发策略和临床试验方案.
    28) 符合性评估时的产品分类: 按照国际实践分为四大类; 有源植入器械分为较高级
    ---- (59)
    29) Class III custom-made implantable devices 需要CE认证
    30) 明确CE技术文件要求(Annex II & III)
    -/gjhd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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